| 索 引 号:41604893X/2016-00604 |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监察/业务信息/其他 | |
| 发布机构: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局劳动保障监察中队 | 关 键 词:监察,劳动仲裁争议,办理时间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6-06 | 发布日期:2016-06-06 |
| 体 裁 | 生效日期:2016-06-06 | 废止日期:2016-06-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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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信息中心:
我局于2016年5月16日收到贵办转来的编号B423案件后,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对此案件进行调查处理。
写信人梁双斌先生反映的在富田太阳城工作,其老板拖欠工资一直不发放,首先如果在没有劳动纠纷的情况下,建议其去管城区劳动保障监察队进行投诉(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案件受理权限,办工地属于管城区劳动保障监察管辖范围)。因注册地是在经开区,按照梁先生所说的可以申请经开区劳动仲裁。
一、申请经开区劳动仲裁需要提交以下资料:
(1)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书;(申请劳动仲裁,应当提交书面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通常申请书一式三份,递交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两份,申请人留存一份(被申请人为共同当事人时,申请书一式四份,递交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三份,申请人留存一份)。申请书应用蓝黑或者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书写,均需本人签名并落有申请日期。申请书应载明下列事项: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2、劳动人事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依据。
(2)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申请人是劳动者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A4型纸),有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出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A4型纸)及授权委托书等;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应出示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并提交复印件(A4型纸)(以及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等);
(3)委托代理人的,须签订并提交《授权委托书人事》;(注明委托事项和代理权限)
(4)被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在申请劳动仲裁时,仲裁委根据立案审查的需要,要求申请人提交能够证明被申请人的有关材料的,申请人应尽可能提交。如果被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应当提供其工商注册登记相关情况的证明;如果被申请人是劳动者的,应当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本人户口所在地地址、现居住地地址、联系电话等)
(5)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劳动合同、工作证、工资支付凭证、入职登记表、被开除、除名、辞退、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或证明书等)
二、因经开区劳动仲裁目前处于筹备阶段,没有公章,现还无法立案,可以先提交上述所说的资料,到正式办案时会通知申请人。
三、申请劳动仲裁是不需要交费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