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下月起再提城乡低保标准 城市每人每月550元

索 引 号:769492411/2016-00750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经济技术开发区明湖办事处关 键 词:工作信息
文    号成文日期:2016-06-07发布日期:2016-06-07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郑州下月起再提城乡低保标准 城市每人每月550元

我市下月起再提城乡低保标准

城市提高到每人每月550元

农村提高到每人每月320元

从7月1日起,全市城市低保标准每人每月提高到550元,全市农村低保标准每人每月提高到320元,与去年相比都提高30元。昨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得好消息。

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为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打赢全市脱贫攻坚战,郑州市政府于近日下发了《关于提高城乡低保标准的通知》,实现农村低保标准线和扶贫线“两线合一”,明确再次提高城乡低保标准。从2016年7月1日起,全市城市低保标准每人每月提高到550元,全市农村低保标准每人每月提高到320元,与去年相比都提高30元。市区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每人每年不低于9240元,分散供养每人每年不低于5544元;县(市)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每人每年不低于7680元,分散供养每人每年不低于4608元。

据悉,这次提标是2009年郑州市建立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以来的第七次调整,将惠及郑州市12万余名城乡低保对象和1万余名五保供养对象。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