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5279389/2016-00125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人事任免 | |
| 发布机构:金水区教育体育局 | 关 键 词:任免,人事任免 | |
| 文 号:金教体〔2016〕33号 | 成文日期:2016-05-31 | 发布日期:2016-06-17 |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中心校、局属各单位:
王海峰等8位同志试用期已满,考察合格,经研究决定,予以正式任职。
王海峰同志任金水区教体局办公室副主任;
宋 伟同志任金水区教体局体卫艺科副科长;
窦立涛同志任金水区文化路第一小学副校长;
王莹华同志任金水区农科路小学副校长;
梁 矗同志任郑州龙门实验学校副校长;
刘 忠同志任郑州龙门实验学校副校长;
韩 英同志任金水区农科路小学教导处主任;
余自甫同志任郑州龙门实验学校教务处副主任。
郑州市金水区教体局
2016年5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