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65268155/2016-00034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经开分局 | 关 键 词: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6-20 | 发布日期:2016-06-20 |
体 裁 | 生效日期:2016-06-20 | 废止日期 |
“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经开分局的领导和职员们:你们好,因为你们的职员李春华先生对我向你们辖区生产企业小小投诉的重视,以及认真负责的行为,圆满的处理结果,让我感觉必须写这封感谢信。”近日,食药局经开分局收到一封来自洛阳消费者长达3页纸的感谢信,朴实的语言却不乏感动,深深表达了其对分局基层工作人员认真负责、高效为民、爱岗敬业的感恩之心。
2个月前,这位洛阳的消费者发现所购的食品存在质量问题,第一时间找客服解决问题,而当地企业客服态度强硬,处理问题简单粗暴;后又投诉到当地食药部门,因当时购物小票丢失,也被告知不予受理。在投诉无门的情况下,这位消费者抱着试试看的态度,举报到生产企业所在地食药局,没想到,经开分局的李春华主任接到投诉后,高度关注此事,在五一节后第一天就多次致电了解情况,第一时间到生产企业调查取证,排查食品安全隐患,检查相关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进货查验记录以及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等,就消费者提出的问题与企业质管和售后协商,了解到该质量问题属于小概率事件,执法人员当场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并将对其改正情况进行追踪检查。经过李主任不厌其烦的与生产企业多次协调、沟通,两天后企业地区负责人当面向这位洛阳消费者赔礼道歉,消费者的投诉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洛阳消费者在感谢信中感慨到“这几年与政府职能部门打交道次数不少,第一次碰到这么认真负责热心的政府职员,由心底的感动,暖暖的。政府机关里能有李春华这样的职员,政府有福,百姓幸福。”
对于李春华主任来说,这只是一项再平常不过的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的工作,但对于消费者来说,食药监管部门的主动作为维护的是消费者的切身利益。这封感谢信道出了食药局经开分局这个群体认真负责的精神面貌和执政为民的良好形象,体现出的是李春华同志爱岗敬业和诚恳贴心的态度,更说明了只有用心工作,解决消费者的燃眉之急,政府职能部门的工作才能被群众认可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