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河南锦家置业有限公司锦艺金水湾观悦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索 引 号:67169631X/2016-00137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业务信息/环评公示
发布机构:金水区环境保护局关 键 词:环境保护
文    号成文日期:2016-06-21发布日期:2016-06-21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关于拟对河南锦家置业有限公司锦艺金水湾观悦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关于拟对河南锦家置业有限公司锦艺金水湾观悦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处。公示期为2016年6月21日—2016年6月27日。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河南锦家置业有限公司

















锦艺金水湾观悦苑建设项目

















郑州市金水区少林路南、普庆路东

















河南佳昱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锦家置业有限公司锦艺金水湾观悦苑建设项目总投资106115万元,占地面积29501.43m2,总建筑面积212230m2,主要建设办公用房、商业用房及配套设施。该项目满足《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办法(2010年修订)》的备案要求,备案文号:豫郑金水服务〔2016〕2334号,项目用地为商务用地。

1、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人员不在场地内食宿,洗漱废水与生产废水一起经临时沉淀澄清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抑尘。

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由丰庆路污水管道排入马头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的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扬尘按照《郑州市控制扬尘污染工作方案的通知》(郑政〔2013〕18号)的规定,采取设置围挡、物料覆盖、道路硬化、车辆冲洗及大风天气停止作业等防尘措施后,对周围为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地下车库产生的汽车尾气,地下车库设置独立的送风、排风系统,经绿化带吸收及大气扩散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的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间产生的机械噪声,施工单位在保障厂界噪声达标的情况下,尽可能合理布局、合理分配施工时间,尽可能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项目建成后主要为办公和商业用房,运营期噪声主要是社会生活噪声和设备噪声,通过基础减震、建筑隔声等降噪措施后,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的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一部分用于项目内道路铺设,不能利用部分按照相关部门要求外运至指定地点;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日产日清。

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是办公及商业区产生的生活垃圾,通过设置造型优美的垃圾回收箱,实行垃圾减量化、袋装化,分类收集,运至垃圾处理站统一处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86000689  传真:86000689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科技一条街4号楼3楼金水区环境保护局环境影响评价科(313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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