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河南恒祥实业有限公司恒祥•百悦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索 引 号:67169631X/2016-00163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业务信息/环评公示
发布机构:金水区环境保护局关 键 词:环境保护
文    号成文日期:2016-07-05发布日期:2016-07-05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关于拟对河南恒祥实业有限公司恒祥•百悦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拟对河南恒祥实业有限公司恒祥•百悦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2016年7月5日-2016年7月11日。   

序号      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河南恒祥实业有限公司 
















恒祥•百悦城项目














  


郑州市金水区红旗路北,经七路东












 




河南佳昱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恒祥实业有限公司恒祥•百悦城项目建设项目总投资320000万元,占地面积87028.31m2,总建筑面积793471.24m2,主要建设住宅用房、商业用房、办公用房及配套设施服务用房。该项目满足《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办法(2010年修订)》的备案要求,备案文号:豫郑金水房地〔2016〕4286号,项目用地为住宅、商业及办公用地。

1.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人员不在场地内食宿,洗漱废水与生产废水一起经临时沉淀澄清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抑尘。
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马头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的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扬尘按照《郑州市控制扬尘污染工作方案的通知》(郑政〔2013〕18号)的规定,采取设置围挡、物料覆盖、道路硬化、车辆冲洗及大风天气停止作业等防尘措施后,对周围为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地下车库产生的汽车尾气,地下车库设置独立的送风、排风系统,经绿化带吸收及大气扩散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的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间产生的机械噪声,施工单位尽可能合理布局、合理分配施工时间,尽可能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项目建成后主要为住宅,商业用房内无中央空调,运营期噪声主要是商业活动噪声、机动车噪声和设备噪声,通过基础减震、建筑隔声和管理措施等降噪措施后,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的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清运至市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消纳场地;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日产日清。
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是居民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通过设置造型优美的垃圾回收箱,实行垃圾减量化、袋装化,分类收集,运至垃圾处理站统一处理,可以得到合理有效的处置,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本项目公众参与期间共发放问卷30份,有效回收30份,回收率为100%,被调查人员30人100%支持本项目建设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86000689  传真:86000668     

    通讯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科技市场一条街4号楼313室(4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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