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75134/2016-00090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文史/文史/其他 | |
发布机构:管城区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民族团结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7-13 | 发布日期:2016-07-13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突出“巩固提高、探索创新”的工作思路,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全力打造“一带一馆两中心”;切实保障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合法权益,大力扶持民族经济发展,全力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谱写了团结与进步的新篇章。区财政先后投入资金2000多万元对国家级重点文物北大清真寺进行升级改造,重建穆斯林殡葬服务中心、建设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中心;每年投入少数民族发展资金300万元用于扶持民族事业发展,民族工作实现新跃升,受到国家和省、市的充分肯定,先后获得“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河南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郑州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等荣誉。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确定“立足区情,整体推进,突出特色,打造亮点”的工作思路,明确活动标准和相关部门的职责,量化28项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细化工作措施。大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累计培训各族干部群众近2万人次。印发《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宣传教育提纲》等资料3万余册,组织专题宣传教育活动10多期,先后创建民族团结示范单位5个、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3个,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1个、省、市级模范集体5个。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俞正声也对我区民族宗教工作给予高度评价。
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
广泛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充分保障少数民族参政议政权利,营造各族人民团结奋进、共谋发展的良好氛围。目前,全区共有少数民族科级干部76名,占科级干部总数的9.6%。区人大、政协分别有少数民族人士15名和26名,分别占代表、委员总数的8%和13%。 郑州市民族医院建设工作稳步推进,已完成新建项目立项和土地补偿工作。五年来,培育全区骨干民族企业210多家,民族经济稳步发展,创新清真食品管理工作,构建政府牵头多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
全力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开展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为主题的“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广泛开展“爱国守法致富奉献”活动,积极引导信教群众爱国爱教、奉献社会。先后投入资金2000多万元用于北大清真寺升级改造,新建北大清真寺大门和穆斯林殡葬服务中心。开展“和谐寺观教堂”、“2012安全年”、“2013教风年”等创建活动,北下街清真寺被国家宗教局授予“全国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