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5279389/2016-00153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 发布机构:金水区教育体育局 | 关 键 词:通知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7-13 | 发布日期:2016-07-13 |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中心校,局属各中小学,辖区各有关事业、民办中小学:
现将《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对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的通知》(郑教明电〔2016〕333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教育,积极预防
各单位要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开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邀请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到校开展法制教育。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等。要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并明确负责人。
二、完善制度,果断处理
各单位要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要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三、全面自查,按时上报
各单位要按照要求进行全面自查和总结,做好相关工作档案的收集和整理工作,并于2016年9月15日前将自查报告加盖公章报送区教体局。各中心校、局属各中小学将自查报告纸质稿报至局监察科309室,电子稿传至金教FTP://监察科/上交/“2016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文件夹(联系人:王强,电话:60116615);辖区各有关事业办中小学将纸质材料报至局教育科311室,电子稿上传至金教FTP://教育科/上交/“2016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文件夹(联系人:陈泽清,电话:60397762);辖区各有关民办中小学将材料纸质稿加盖公章报至局民管科316室,电子稿传至16723109@qq.com(联系人:郝帅,电话:60116607)。
附件: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对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的通知
金水区教体局
2016年7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