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769492411/2016-08675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 发布机构:经济技术开发区明湖办事处 | 关 键 词:工作信息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8-03 | 发布日期:2016-08-03 |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根据《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郑州市城市市容和污染卫生管理条例》,加工区社区针对航海路沿街中型饭店、第八大街经北二路至经北六路疏导点内的小饭店,凡是有火炒菜的餐饮场所,全部按相关要求加装油烟净化装置,不产生油烟的场所签订保证书,不配合的饭店责令停业整顿。
7月30日下午,加工区社区主任陈磊带领社区工作人员检查近55家疏导点油烟净化器安装情况。经挨家挨户检查,餐饮业主全部安装完毕,积极配合社区工作,防治大气污染,餐饮业功不可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