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湖办事处依法拆除违法建筑

索 引 号:769492411/2016-08678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经济技术开发区明湖办事处关 键 词:工作信息
文    号成文日期:2016-08-03发布日期:2016-08-03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明湖办事处依法拆除违法建筑

8月2日上午9点,明湖办事处联合经开区执法局、查违办、公安分局等职能部门对中铁社区青青美庐7号楼7号违建进行拆除。

社区工作人员此前排查时发现青青美庐小区7号楼7号居民为了自身利益,在完好无损的楼顶上加盖60平方米的小屋作为卧室,不但影响市容市貌,更威胁居民安全。

发现此项违建,办事处第一时间着手处理,先后下达数次整改通知书,但该居民始终没有自行拆除的迹象。为保障楼房安全,办事处决定展开拆除行动。此次行动本着合理执法、文明执法的原则,广泛邀请了省市重要媒体进行现场报道并监督。同时,通知消防、救护等相关工作人员现场待命,处理应急、突发情况。拆除行动进行顺利。

此次依法拆除行动在一定程度上遏制辖区内违建行为蔓延的趋势。同时,我办还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坚决整治国有土地楼房上乱搭乱建的违建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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