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69492411/2016-08680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经济技术开发区明湖办事处 | 关 键 词: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8-05 | 发布日期:2016-08-05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2016年8月4日,我社区工作人员对本辖区商英街10余家餐饮服务行业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进行了检查。
在商英社区刘华娉主任陪同下,办事处领导召集10余家餐饮服务行业负责人就大气污染问题进行开会研究讨论,并提出了要求,当前经开区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严峻,明湖办事处作为经开区的中心城区首当其冲,办事处要严格管理,餐饮行业也应积极配合,确保大气污染治理各项要求的落实,更好地改善我区大气状况。
根据《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规定:餐饮服务场所应当采取设置专用油烟排放通道、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等治理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专用油烟排放通道的排放口应当高于相邻建筑物高度或者接入其公用烟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