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湖办事处五种措施齐上阵,全力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索 引 号:769492411/2016-08700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经济技术开发区明湖办事处关 键 词:工作信息
文    号成文日期:2016-08-15发布日期:2016-08-15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明湖办事处五种措施齐上阵,全力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近几个月来,明湖办事处在防治大气污染方面各种措施齐上阵,为改善居住环境、保障公众健康、营造蓝天白云狠下了一番功夫。

建筑工地。对于辖区所有工地不定期进行检查、建立台账,存在黄土裸露的及时劝说并采取防尘网覆盖措施;没有湿法作业的也及时提醒并付诸实际行动。

餐饮业。餐饮场所全部按照相关要求加装油烟净化装置,不产生油烟的场所签订保证书,不配合的饭店责令停业整顿。

燃煤灶具。对于沿街小吃摊和小吃店存在使用煤火的情况,劝说无效后由执法局当场砸毁,有效震慑了其他不配合商户。

4S汽车店。辖区现有销售汽车的4S店,汽车销售单位烤漆的有机废弃物如硝基树脂漆,喷涂后挥发的有机废气对空气有较大污染,对于4S店没有环评手续的,由执法局张贴封条、暂停作业。

干洗店及复印店。对于大复印店、电焊、气割,要求进行错时作业(中午12店至下午5点),干洗店要求有环评手续,没有环评手续的及时办理。

经过近期几个月连续检查整改排查,经开区局部环境大幅度提高,为改善空气质量贡献了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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