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670056724/2016-00105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经济技术开发区京航办事处 | 关 键 词:综合,政务,工作,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8-16 | 发布日期:2016-08-16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确保辖区内餐饮单位燃气使用安全,京航办事处组织开展了餐饮单位燃气安全使用大检查,网格长针对各餐饮单位是否违规使用未检验的气瓶、是否违规使用液化气、是否使用过期的储气罐、是否存在未设置的储气间等方面进行了检查。检查中发现,有7家餐饮单位存在违规使用未检验气瓶、未配备干粉灭火器、未设置专用储气间等问题,网格长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餐饮单位进行了安全教育,提出整改要求,并对这7家单位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