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769492411/2016-08733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 发布机构:经济技术开发区明湖办事处 | 关 键 词:工作信息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8-23 | 发布日期:2016-08-23 |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8月22日晚上8点左右,经开公安分局民警将在三大街南三环六建院内发现的一裸体男子送到我办事处,我办社会事务办工作人员接到通知后立即为其购置了衣服、食物等物品。
经现场目测,该男子年龄在35岁左右,疑似精神病人,无法得到关于该男子的其他个人信息。工作人员会同民警同志连夜驱车将该男子送往郑州市慈善惠民医院。经医院工作人员鉴定该男子为精神分裂症,医护人员立即为病人办理入院手续,结束时已是深夜。此类事件在明湖办事处平常工作中时有发生,工作人员虽疲惫却未有怨言。
近几年明湖办事处在流浪救助工作中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强化救助对象服务管理、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