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67169631X/2016-00196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 发布机构:金水区环境保护局 | 关 键 词:综合,政务,通知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7-11 | 发布日期:2016-08-24 |
| 体 裁 | 生效日期:2016-07-11 | 废止日期 |
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委各部门,区各管委会,区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经研究,决定召开全区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动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6年7月12日(星期二)下午16:00。
二、会议地点
区机关三楼多功能厅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一)全区副县级以上领导同志;
(二)区委常委所在部门常务副职,区政协办公室主任、区政协各工作(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同志,区四大班子办公室副主任各一名,区各管委会分管副主任;
(三)各街道党政正职及主管副职,区直机关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区环保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执法局所有班子成员;
(四)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督查组组长、追责组组长,5个专责小组常务副组长(区大气办负责通知);
(五)各垂直单位,辖区各公安分局,交警一、四、五大队主要负责同志(区政府办公室负责通知);
(六)省派警察学院学员督察组(区大气办负责通知)。
四、会议要求
(一)按照会议规定时间提前10分钟入场完毕,按指定位置就坐,不得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席;
(二)如有特殊情况,事先向区委主要领导请假,请假情况说明报至区委办公室906房间;
(三)请与会人员会议期间关闭手机,不得随意走动、讲话。
中共金水区委办公室
金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