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地球一小时”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67169631X/2016-00194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金水区环境保护局关 键 词: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文    号成文日期:2016-03-16发布日期:2016-08-24
体    裁生效日期:2016-03-16废止日期
关于开展“地球一小时”活动的通知

各街道、区委各部位、区各管委会、区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为积极响应“地球一小时”活动倡议,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节能工作中的表率作用,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节能环保意识,经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于3月18日在全区开展“地球一小时”活动。
  一、活动时间:
  3月18日13:00—14:00
  二、活动内容:
  全区公共机构各单位要积极参与“地球一小时”活动,活动期间,关闭所有办公照明、电脑、电梯及其它一切不必要的用电设施。
  三、活动要求:
  “地球一小时”活动是以增强公众节能意识、倡导低碳生活方式,鼓励全社会对气候变暖带来的挑战所采取积极的行动。
  全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抓好落实。以本次“地球一小时”活动为契机,抓好平时节能宣传活动,强化广大干部职工自觉节能的意识,为推动我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有效开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活动期间,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此次活动进行督查。
  各街道办、区驻外办公单位要将此次活动开展情况的照片、文字信息等相关材料报送至区事管局308房间备案。

金水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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