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05252266/2016-00104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郑州市教育局关 键 词:美育,艺术
文    号:郑教体卫艺〔2016〕48 号成文日期:2016-08-29发布日期:2016-08-31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教育局,局直属各学校,市属事业及各民办学校,市教学研究室、现代教育信息技术中心、教育科学研究所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5〕71号),推进学校美育改革发展,进一步加强学校美育育人功能,提高学生审美能力与人文素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全面推进我市学校美育工程建设,制定郑州市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8月22日

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实施方案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5〕71号)等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美育育人功能,推进学校美育改革发展,提高学生审美能力与人文素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按照《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要求,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学校美育全过程,根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厚土壤,汲取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引领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不断提高艺术鉴赏力,陶冶高尚的道德情操,培育深厚的民族情感,激发想象力和创新意识,拥有开阔的眼光和宽广的胸怀,培养造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基本原则

(一)普及性原则:坚持育人为本,面向全体。遵循美育特点和学生成长规律,以美育人、以文化人,在整体推进中小学、幼儿园美育发展的基础上,重点解决基础教育阶段美育存在的突出问题,缩小城乡差距和校际差距,让每个学生都享有接受美育的机会。

(二)多样性原则: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以问题为导向,充分考虑地区差异,重点关注农村、边远、贫困和民族地区美育教学条件的改善,加强分类指导,因地因校制宜,鼓励特色发展,坚持整体推进与典型引领相结合,形成“一校一品”、“一校多品”的局面。

(三)整体性原则:坚持改革创新,协同推进。加强美育综合改革,统筹学校美育发展,促进德智体美有机融合。整合各类美育资源,促进学校与社会互动互联,齐抓共管、开放合作,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美育发展和学生全面成长的氛围。

三、工作目标

坚持全面推进,重点突破的工作目标,根据郑州市教育局2016--2018年教育发展重大工程中学校美育工程建设及各项子工程的工作规划,2016年起全面加强和改进我市学校美育工作。完善美育制度、构建美育体系,制定郑州市学校美育工作实施方案、评价标准;培育1-2个美育示范县(市、区),遴选一批美育示范学校。到2018年,美育资源配置逐步优化,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初步构建美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提升美育课程体系建设和美育科研水平,强化学校美育基地建设,全面提升学校美育校园文化建设水平,挖掘整合和提升社会美育资源利用效果,大力推进美育网络资源开发和推广,强化学校美育评价、质量监测和督导评估机制建设。建立政府主导,学校、家庭、社会多位一体的美育协同育人机制,整体推进我市学校美育工程建设,打造郑州市学校美育工作区域性品牌。

四、实施内容

(一)建立学校美育课程体系。中小学、幼儿园美育课程建设要以音乐、美术等艺术课程为主体,以审美化教学、学科美育功能开发为抓手,以审美和人文素养培养为核心,以创新能力培育为重点,科学定位美育课程目标,按照课程设置方案和课程标准、教学指导纲要,逐步开齐开足上好美育课程。幼儿园美育要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通过开展丰富多样的活动,培养幼儿发现美、感受美、表现美、创造美的意识和能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开设音乐、美术、书法课程的基础上,有条件的要增设舞蹈以及其他具有地方特色的美育校本课程。普通高中在开设音乐、美术课程的基础上,要创造条件开设体现郑州地域特色和学生素养拓展的教学模块。中等职业学校要将美育课程纳入公共基础必修课。中小学、幼儿园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15]52号)精神,积极推动“戏曲进校园”工作,重视和加强美育经典教育,根据自身优势和特点,开发和实施具有民族、地域特色的地方和校本美育综合课程。

(二)创新美育实践活动内容与形式。探索美育实践活动的课程化管理机制,建立学生课外活动记录制度,将学生参与社区乡村文化艺术活动、学习地方特色和民族民间艺术、欣赏文艺演出、参观美术展览等作为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内容。中小学、幼儿园要因“校”制宜,以“出彩郑州·阳光校园”为主题,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文化艺术活动,让每个学生都能根据自身兴趣爱好自愿选择参加,逐步形成本地、本校学生艺术活动的特色和传统。中小学校要以班级为基础,开展合唱、校园集体舞等一系列活动,使学生在校期间能够参加至少一项艺术活动,培养一项艺术爱好,掌握一项艺术特长。

(三)改进美育教育教学方式。以提高学校美育教育教学质量为导向,建立健全不同学段美育课程的教学模式、教学方法、课程评价、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加强美育与德育、智育、体育相融合,与各学科教育教学、社会实践活动相结合,将美育贯穿在学校教育教学的全过程。中小学、幼儿园可依托地方美育资源,广泛开展社会美育资源整合利用、结对帮扶工作,开展以美育为主题的跨学科教育教学和课外校外实践活动,形成课堂教学、课外活动、校园文化的育人合力。

(四)资源整合、建立共享平台。以郑州教育信息网、郑州“优教人人通”为平台,建立郑州“互联网 美育”资源库,包括音乐、美术、舞蹈、戏曲、朗诵、演讲等内容,借助微信、微博等互联网平台传播。中小学、幼儿园要加强“互联网 美育”学习平台的建设和维护,创新学校美育教育教学方式,将优质美育资源整合、共享,充分发挥社会美育的功能。

(五)营造校园文化环境美育氛围。中小学、幼儿园要充分利用校园网、广播站、校报校刊、宣传栏、集会等,营造格调高雅、富有美感、充满朝气的校园文化环境,以美感人,以景育人。引领学生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和意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博大精深激励向上、向善的内涵,使学生发现自然之美、生活之美、心灵之美,践行言行之美;继续开展好“书香校园”评选创建、“中华诵·经典诵读”等活动和比赛,做好最美师生、最美班级、最美校园等评优评先活动。

(六)加强学校美育师资队伍建设。自2016年起,我市将每年轮训200余名美育工作者,力争5年内对我市美育工作者基本培训一遍。加大对县(市、区)美育工作者的培训力度,安排专项培训资金,并对农村学校予以倾斜;继续开展名师送课下乡活动,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促进美育优质师资资源共享。中小学、幼儿园要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作用,开发学校美育课程,组织开展美育教师基本功大赛、艺术论文评选和专项培训工作,不断提高美育教师的教学水平和科研水平。

(七)强化美育教育科研工作。加强美育科研的规划,在年度课题立项时,将美育纳入到德育系列予以倾斜,并对重点课题予以经费支持。设立美育科研专题,通过项目实施和引领,优化美育实施的方法、途径,丰富内涵,提升质量。加强美育科研专项业务培训,强化教师科研意识,提升课题研究专业水平。加强美育科研的系统指导,切实解决美育课程开发、课堂实施及效果评价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八)完善美育评价、监测、督导制度。实施学校美育工作自评制度,学校每学年要进行一次美育工作自评;市教育局结合每年的督导工作和学校发展规划评估工作,对各县(市、区)和中小学、幼儿园美育工作开展情况及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督导评估。

各县(市、区)要根据本区域工作实际,完善评估机制,制定评估细则,定期开展专项督导评估。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为加强我市学校美育工程的落实,市教育局成立郑州市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指挥部,全面负责推进全市学校美育工作:

指挥长:李陶然市教育局局长

常务副指挥长:田保华市教育局副局长

副 指 挥 长:刘鹏利市教育局常务副局长

张大龙市教育局副局长

王巨涛市教育局党委委员

成员:张 莹宣传外事处处长

王海花基础教育处处长

高百中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处处长

李 勇发展计划法规处处长

刘维丽教育督导室办公室主任

姬文广教学研究室主任

张金庚现代教育信息技术中心副主任

张五敏教育科学研究所所长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体卫艺处,办公室主任由体卫艺处处长高百中兼任,具体负责学校美育工程建设日常工作,制定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实施方案和评价办法,协调各项工作的推进和落实。

(二)落实责任,协调联动。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抓好相关工作的落实。各县(市、区)教育局、中小学、幼儿园要认真落实市教育局关于学校美育工程建设的工作要求,认真履行发展美育的职责,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评价办法,明确工作任务,保证工作质量。各部门、各单位之间要加强沟通,协调联动,紧密协作,确保整个工作全面、高效、有序进行。

(三)广泛宣传,确保效果。各县(市、区)教育局、中小学、幼儿园要广泛宣传加强美育的重要意义,努力争取社会理解和家长支持,营造我市重视美育、研究美育、推进美育的浓厚氛围,圆满完成学校美育工程确定的目标和任务。

郑州市教育局办公室2016年8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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