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41604893X/2016-10800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 关 键 词:通知公告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9-01 | 发布日期:2016-09-01 |
体 裁 | 生效日期:2016-09-01 | 废止日期 |
各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根据《经开区村庄拆迁清零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为及时了解和掌握拆迁清零工作动态,搭建信息交流平台,营造浓厚工作氛围,严格督查考核工作,扎实有效推进拆迁清零集中月活动,按照管委领导指示,现就建立村庄拆迁清零信息上报制度和严格督查考核工作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立信息上报制度
从9月1日开始,各办事处要及时上报拆迁清零各项工作安排部署情况和拆迁清零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尤其对当日拆迁清零进度实行一日一报。各办事处务必于每天下午6点前将上述信息上报至区村庄拆迁清零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区清零办,邮箱jkqcqb@163.com),逾期或未上报的单位,将给予通报并在每10天的评比排序中作为扣分因素。
二、严格督查考核工作
区清零办根据各办事处当日上报的工作进度,组织区征收办、管委督查室等有关部门进行实地查看,落实进展情况,并及时编发简报报送管委领导,下发各办事处、行政村和有关单位,每10天对各办事处拆迁清零工作进行一次排序。
各办事处要将上述信息上报和督查考核工作作为促进村庄拆迁清零的一种有效手段,指定专人负责信息上报和督查对接工作,实事求是、及时全面上报有关信息(联络人员及联系方式务必于9月1日12点前报区征收办,联系人:校玲玲,联系电话:67398207、15638111213),严禁弄虚作假、虚报瞒报。
三、加强宣传报道力度
各办事处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攻势。党政办、长效办等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经开时报》、《微信公众平台》、《手机报》等有效载体,加强信息宣传工作,放大宣传效应,共同营造舆论氛围。
区村庄拆迁清零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