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41604893X/2016-10860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 关 键 词:综合,政务,通知,公告,企业,全面禁烧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9-09 | 发布日期:2016-09-09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辖区各企业:
为贯彻落实省、市、区全面禁烧要求,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进一步加强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16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通知》、《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印发经开区全面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就推进各企业禁烧工作通知如下:
请各企业加强员工禁烧宣传工作,严禁在企业场院内焚烧杂草、树叶、垃圾、杂物等,杜绝露天焚烧工业燃料。对各类焚烧行为实施“零容忍”,见烟就灭,见火必究。各企业要建立健全禁烧制度和体系,加大综合利用力度,认真做好禁烧工作。确保全区“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
郑州市经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