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金水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委员会关于宋培等同志任免的通知

索 引 号:599127832/2017-00001主题分类:综合政务/人事任免
发布机构:金水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 键 词:人事,任免,人事任免
文    号成文日期:2016-09-16发布日期:2016-09-19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中共金水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委员会关于宋培等同志任免的通知

各执法中队、机关各科室:
      根据工作需要,经局党委研究决定,任命:

宋  培同志任人事劳动保障科科长;

张  伟同志任环卫中队中队长;

张慧琴同志任四室一庭协调办主任;

杨瑞红同志任四室一庭协调办副主任;

赵松亮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韦辰飞同志任宣传教育科副科长;

冯宇萌同志任指挥中心副主任;

李志国同志任执法监督科副科长(副股级)(试用期半年);

 

张成忠同志任一中队副中队长(副股级)(试用期半年);

尚  熠同志任二中队副中队长(副股级)(试用期半年);

张  彬同志任十中队副中队长(副股级)(试用期半年);

刘克源同志任十一中队副中队长(副股级)(试用期半年)。

免去:

朱丽琴同志人事劳动保障科科长职务;

张慧琴同志服务大厅主任职务;

杨瑞红同志特勤中队负责人职务;

张  伟同志一中队副中队长职务;

宋  培同志十一中队副中队长职务;

赵松亮同志十中队副中队长职务;

韦辰飞同志二中队副中队长职务;

冯宇萌同志夜班中队副中队长职务。

 

以上同志任免时间自发文之日算起。

 

              中共金水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委员会

                   2016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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