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745766991/2016-00100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 发布机构:惠济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 | 关 键 词:工作信息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9-19 | 发布日期:2016-09-19 |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了整顿和规范我区商品零售业的价格行为,切实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8月份以来区价格执法人员多次到大商超市、永辉超市等大型商场开展了以“推行明码实价、倡导价格诚信”宣传活动。
此次活动以发放宣传单形式对商户进行价格政策宣传,现场向商户讲解了明码标价政策和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要求商户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做到明码标价,货签相符,一货一签,不得标示无依据或无从比较的“市场最低价”、“出厂价”、“特价”等;不得利用虚假标价、模糊标价、虚假折扣、虚构原价、误导性标价欺诈消费者。告诫广大经营者要严格遵守好价格政策,依法诚信经营,严格自律,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