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湖办事处依法取缔辖区内违规废品收购站

索 引 号:769492411/2016-08801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经济技术开发区明湖办事处关 键 词:工作
文    号成文日期:2016-09-21发布日期:2016-09-21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明湖办事处依法取缔辖区内违规废品收购站

为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形象,进一步推动大气污染攻坚战深度开展,实现环境改善与经济发展的良性互动,9月21日下午,明湖办事处城管中队联合办事处相关部门依法对辖区内违规废品收购站进行了查处,暂扣机械叉车1台,拆除违章搭建的彩钢房面积约200平米,并责令其9月26日之前自行清理完毕。

明湖办事处在集中摸排时,对梁湖违规废品收购站进行强制取缔,该废品收购站不仅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搬离,而且正常经营,明湖办事处责令其停止经营并下达《限期搬离通知书》。

据悉,该废品回收站不仅影响市容市貌,而且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属无证经营,院内还搭建的违章建筑,院内大量废品和纸箱等易燃物品随意堆放,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严重影响了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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