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宏伟主席督导我区禁烧工作

索 引 号:561030138/2016-00098主题分类:农业、畜牧业、渔业、林业、水利、粮食/农业/业务信息/其他
发布机构: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村经济委员会关 键 词:农业,督导禁烧工作
文    号成文日期:2016-09-21发布日期:2016-09-21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王宏伟主席督导我区禁烧工作2016年9月20日上午,区党工委委员、工会主席王宏伟带领区禁烧工作成员单位负责人对我区秸秆禁烧工作进行了督导。

2016年9月20日上午,区党工委委员、工会主席王宏伟带领区禁烧工作成员单位负责人对我区秸秆禁烧工作进行了督导,并对禁烧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加强路边垃圾清理工作。对在田间地头及道路两侧堆放的秸秆废弃物及垃圾要迅速清理,禁止点燃,同时要做好秸秆等垃圾回收利用,从根本上做好禁烧工作。二是要加大巡查力度。各单位相关工作人员要加强巡查力度,做到车不停、人不歇、烟不冒,实现禁烧工作“零火点”。三是要落实工作责任。各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在禁烧工作中要树立责任意识,提高重视程度,加强监管能力,将责任细化到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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