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济区新型城镇化建设办公室文书处理工作制度

索 引 号:061390583/2016-00022主题分类:综合政务/机关事务/本单位机关事务
发布机构:惠济区新型城镇化办公室关 键 词:机关事务
文    号成文日期:2016-09-22发布日期:2016-09-22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惠济区新型城镇化建设办公室文书处理工作制度

1.收文由综合科指定专人负责,附《文件处理笺》后,逐级交领导批阅,原则上当天文件当天批阅,后由综合科对文件批示进行登记、归档。

2. 综合科根据主任批阅处理意见,送分管领导及有关科室,综合科对处理情况进行督办。

3.办公室送发文之前须由档案人员在发文薄上进行登记。

4.各科室对外发文,文件号由综合科统一排序编号。

5.各科室对外发文,应将正式红头文件一式三份和《发文稿纸》交综合科存档。

6.领导和业务工作人员开会带回的文件,应先交综合科登记,如需办理,再由综合科送有关领导阅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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