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济区新型城镇化建设办公室电子政务工作制度

索 引 号:061390583/2016-00009主题分类:综合政务/电子政务
发布机构:惠济区新型城镇化办公室关 键 词:电子政务
文    号成文日期:2016-09-22发布日期:2016-09-22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惠济区新型城镇化建设办公室电子政务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全面推动我办电子政务应用,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为确保责任落实,成立电子政务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落实工作人员。坚持“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开展我办电子政务应用工作。

第三条 收文。每天电子政务联络人员必须开机查收内网上的新信息,读取需办理的公文和查询办公网上新发布的通知通告、工作动态等信息,并及时报告主管领导进行处理。每天固定的收文时间为上午8:30——下午5:00。

第四条 发文。内勤人员负责将本科室经审核的需要上传的公文在网上传输。

第五条 信息发布。利用电子政务门户网站和其他信息网络系统,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向社会公开政策法规、政务公开、审批事项、工作动态、通知通告及各种重要的文件等政务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除外。

第六条 积极参加市、区组织的各项电子政务工作会议和培训,努力提高我办实际电子政务应用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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