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67169631X/2016-00222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金水区环境保护局 | 关 键 词:综合,政务,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9-09 | 发布日期:2016-09-23 |
体 裁 | 生效日期:2016-09-09 | 废止日期 |
一是突出工作重点。将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作为排查整治重点,突出露天喷涂、小家具厂、“十五小”和“新五小”等涉气污染企业,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治理,分类推进整治,进一步解决影响大气环境质量的“小、散、乱、差”问题。二是纳入网格管理。主动将专项整治工作纳入网格化管理,强化体系监管,健全工作机制,定期问责问效,真正做到依托网格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不断提升涉气企业违规排污问题整治实效。三是加强舆论引导。通过张贴标语、悬挂横幅、设置电子屏等方式,营造推进涉气企业整治的良好氛围,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同时,大力推行大气污染防治全领域有奖举报制度,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热情,强化群众监督。四是加强检查督导。定期组织对辖区“小、散、乱、差”涉气企业关停情况进行督查,对关停不到位的,列入重点取缔名单,坚决关停取缔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