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561030138/2016-00100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 发布机构: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村经济委员会 | 关 键 词:党费补交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9-27 | 发布日期:2016-09-27 |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根据区机关党委关于补交党费工作的要求,农经委党支部积极行动,迅速开展摸底登记、调整交纳基数等各项工作。截止9月22日,党支部15名党员都积极主动上交了党费,累计交纳党费19107元,其中2008年4月至2016年6月补交党费14925元。所收党费已全部上交区机关党委,我支部无截留、挪用、贪污党费的现象。此次党费补交工作能及时顺利完成,主要做法如下:
1、建立了《党费交纳管理制度》,明确了《党章》中的党费对党员管理的要求、党费交纳的基数、党费计算的依据、党费交纳的时间等。
2、指定专人负责党费管理,党支部选派素质高、责任心强的支委负责收交党费,有力的保证了党费收交的准确性和严肃性。
3、严格履行收交党费手续,做到党员交纳党费有登记,党支部上缴党费有收据。
4、做到党费帐簿规范合理。执行严格的交费登记程序,同时保存好上交党费的所有票据,以便于随时核对和上级党组织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