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5279186/2016-00263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三公经费 | |
| 发布机构:金水区财政局 | 关 键 词:决算,三公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10-12 | 发布日期:2016-10-12 |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金水区法院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金水区法院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7万元,支出决算为62.84万元,完成预算的232.7%,主要原因:车辆到期报废后更新。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4年增加42.48万元,增加208.64%,主要原因:车辆到期报废后更新。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8.62万元,完成预算的166.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32.86万元,购置2辆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76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车辆到期报废后更新。
决算数比 2014 年增加38.26万元,增长187.9%,主要原因:车辆到期报废后更新。
(三)公务接待费4.22万元,完成预算的84.4%,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2015年共接待89批次、1058人次。
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经费压缩,接待减少。
决算数比2014年减少0.49万元,下降10.4%,主要原因:经费压缩,接待减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