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龙办事处相关工作人员为辖区居民申请残疾人辅助器具

索 引 号:005298897/2016-00633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经济技术开发区九龙办事处关 键 词:工作信息
文    号成文日期:2016-10-21发布日期:2016-10-21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九龙办事处相关工作人员为辖区居民申请残疾人辅助器具

2016年10月20日,九龙办事处相关工作人员为辖区内东贾村周亚萍申请残疾人辅助器具。

辅助器具包括:轮椅、座便椅、拐杖、手杖、盲杖、助行器、助视器、助听器、矫正器等。使用辅助器具能够明显提高残疾人的行动能力和生活质量。

残疾人本人或其监护人向所在乡镇(街道)残联提出申请,并提供残疾人证、身份证、低保证或贫困证明。乡镇(街道)残联初审后填写《辅助器具申请审批表》、《辅助器具评估适配表》,上报至县(区)残联。县(区)残联审核并进行辅助器具适配评估,发放辅助器具,并负责指导残疾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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