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69492411/2016-08836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经济技术开发区明湖办事处 | 关 键 词: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10-25 | 发布日期:2016-10-25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有效遏制雾霾,改善大气环境,提高空气质量,明湖办事处以治理施工工地扬尘为突破口,多策并举、数管并下,努力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是以“七个百分百”等行业准则为标尺,严格要求施工工地按照准则施工。对没有按照准则施工的工地,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其立即停工整改,整改合格之后才能开工。二是要求施工工地,必须配备雾炮车、冲洗器等扬尘治理设备,做到“开工炮车响,出门水洗身”,保证工地开工、停工都是一个样,道路无泥土,路面无浮尘。三是要求施工工地及时将建筑垃圾清运出场,对施工工料和裸露的地面进行全方面覆盖,保证“土不起、尘不飞”。四是制定巡查制度,成立专门的巡查组,由专人负责巡查督导。对辖区内的大小施工工地二十四小时不定时进行巡查,对巡查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反馈,要求工地及时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