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8897/2016-00673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经济技术开发区九龙办事处 | 关 键 词: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10-25 | 发布日期:2016-10-27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做好规模养殖场(户)动物防疫工作,确保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按照《动物防疫法》、《畜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九龙办事处对辖区内的规模养殖场(户)签订动物防疫责任书。肖庄村5家;东贾村9家;太平庄村7家;八里湾村1家;九龙村8家已全部签订动物防疫责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