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52696/2016-00094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公报公示/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郑州市审计局 | 关 键 词:政务,公报,公示,公报公示 | |
文 号:2016年第19号(总第56号) | 成文日期:2016-11-10 | 发布日期:2016-11-10 |
体 裁:公告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九日公告)
2016年第19号(总第5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郑州市审计局于2015年9月14日起对郑州市铁魏公路建设工程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铁魏公路位于郑州市铁炉村西绕城公路与化工路交叉处(铁炉村西),向西跨须水河后折向西北,经规划的陇海铁路关帝庙编组站北,沿白松路向北,止于科学大道与郑州市西南绕城高速公路交叉东1.22公里处。
该项目初始设计全长为6.512公里,后经改线发生设计变更,最终调整为7.417公里。项目路基宽60米,设计车速为80公里/小时,桥涵设计荷载为公路-I级,并设置雨、污水管道、绿化及道路照明、交通安全标志设施。项目主要工程数量为:全线挖土方约26.7万立方米、填土方17.6万立方米,沥青混凝土路面248.9千平方米,新建65.02米中桥一座,涵洞1道,平面交叉16处。
郑州市铁魏公路建设工程是省市重点建设项目,2007年3月启动,2008年3月正式进场施工,后因土地征迁等原因停工,2009年10月复工,最终于2010年8月底完成主体工程,实现主体通车,2011年1月份组织交工验收进入试运行期。截止2014年底,项目工程计价、竣工图纸已完成。2015年5月15日与2015年7月1日,建设单位将道路管养权分别向沿线辖区内的中原区交通局和郑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进行了移交。
(二)项目建设单位
郑州市交通局(现为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于2007年3月成立了郑州市交通局西绕城(铁魏)公路工程建设项目领导小组,负责建设项目的决策;领导小组下设项目经理部,具体负责该项目的实施管理。
(三)项目概算、资金筹集使用及审计认定工程总投资情况
该项目资金来源为市财政,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的项目总概算为24310万元(豫发改设计〔2012〕265号)。截止2014年12月底,经项目业主和监理单位核定的建安工程总金额为13894.44万元,沥青待摊金额2331.31万元,两项合计16225.75万元。截止2014年12月底,共收到市财政基建拨款17375.00万元。截止审计之日,共支付建安工程费13010.58万元(含沥青待摊);设备及工具、器具购置费0.7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4017.42万元,其中:建设单位管理费568.25万元,征地拆迁、耕地开垦、社保基金、占地罚款共计3107.25万元,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费341.92万元。以上共计17028.71万元,占投资总概算的70.32%。
经审计,铁魏公路建设工程合计总投资18842.33万元。详见下表:
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表 | |||||
项目名称:郑州市西绕城(铁魏)公路建设项目经理部 | 单位:元 | ||||
资金来源 | 金额 | 资金占用 | 金额 | ||
一、基建拨款 | 174,750,000.00 | 一、基本建设支出 | 185,809,733.62 | ||
1.中央财政资金 | (一)交付使用资产 | ||||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 1.固定资产 | ||||
中央基建投资 | 2.流动资产 | ||||
财政专项资金 | 3.无形资产 | ||||
政府性基金 | (二)在建工程 | 184,054,389.72 |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基建项目资金 | 1.建筑安装工程投资 | 143,283,189.00 | |||
2.地方财政资金 | 2.设备投资 | 7,050.00 | |||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 3.待摊投资 | 40,764,150.72 | |||
地方基建投资 | 174,750,000.00 | 4.其他投资 | |||
财政专项资金 | (三)待核销基建支出 | 1,755,343.90 | |||
政府性基金 | (四)转出投资 |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基建项目资金 | 二、货币资金合计 | ||||
二、部门自筹资金(非负债性资金) | 其中:银行存款 | ||||
三、项目资本 | 财政应返还额度 | ||||
1.国家资本 | 其中:直接支付 | ||||
2.法人资本 | 授权支付 | ||||
3.个人资本 | 现金 | ||||
4.外商资本 | 有价证券 | ||||
四、项目资本公积 | 三、预付及应收款合计 | 2,613,607.22 | |||
五、基建借款 | 1.预付备料款 | ||||
其中:企业债券资金 | 2.预付工程款 | ||||
六、待冲基建支出 | 3.预付设备款 | ||||
七、应付款合计 | 13,632,340.84 | 4.应收票据 | |||
1.应付工程款 | 9,748,947.66 | 5.其他应收款 | 2,613,607.22 | ||
2.应付设备款 | 四、固定资产合计 | ||||
3.应付票据 | 固定资产原价 | ||||
4.应付工资及福利费 | 减:累计折旧 | ||||
5.其他应付款 | 3,883,393.18 | 固定资产净值 | |||
八、未交款合计 | 41,000.00 | 固定资产清理 | |||
1.未交税金 | 待处理固定资产损失 | ||||
2.未交结余财政资金 | |||||
3.未交基建收入 | 41,000 | ||||
4.其他未交款 | |||||
合 计 | 188,423,340.84 | 合 计 | 188,423,340.84 | ||
备注:此表截止到2016年7月。 | |||||
(四)建设用地情况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郑州市铁魏公路新建工程补办建设用地手续的批复》(豫政土〔2011〕113号)显示:“同意你市转用并征收中原区沟赵乡等2个乡镇任寨村等7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耕地31.6973公顷、园地0.1000公顷、其他农用地1.7719公顷,征收沟赵乡等2个乡镇张伍寨村等5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建设用地4.9102公顷,转用国有园地0.4449公顷、其他农用地0.0015公顷,使用国有建设用地9.3675公顷、未利用地0.2296公顷,共计48.5229公顷(其中耕地31.6973公顷),划拨给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作为郑州市铁魏公路新建工程建设用地。”
(备注:在建设过程中,高新区和中原区分别负责管辖内的土地征迁及补偿等具体工作。)
(五)征地拆迁有关补助资金的拨付及使用情况
铁魏公路新建工程征地拆迁主要涉及高新区和中原区。其中,高新区段占地609.8085亩,中原区段占地118.062亩。另外,在铁魏公路建设项目改线变更前,荥阳市曾发生部分青苗费和土地附属物补偿费事项,改线变更后未占用荥阳市土地。
市政府对铁魏公路新建工程沿线所在的县(市)、区政府征迁工作进行补助,补助事项及标准为:补助2万/亩,奖补1万/亩,以及相关的工作经费和奖励等。不足部分由项目沿线所在县(市)、区财政自筹解决。截止审计时,铁魏公路项目共拨付征迁补助、补助、工作经费及奖励资金共计1694.803万元,其中:向高新区拨付1229.617万元,向中原区拨付373.186万元,向荥阳市拨付92万元。
经审核,高新区共用于征迁工作支出1200.777万元,市财政补助资金净结余28.840万元;中原区共支出1523.689万元,市财政补助资金全部使用;荥阳市共支出14.700万元,市财政补助资金净结余77.300万元。
(六)项目招、投标情况
铁魏公路新建工程经过公开招投标的建设事项共分为8个标段,分别为:
设计、监理、路基1、路基2、路面、绿化、照明、交安。
上述各标段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中标单位并签订有关合同。中标单位情况如下:
设计单位:由郑州市公路勘察设计院和郑州市市政工程勘测设计研究院组成的联合体中标;
监理单位:河南中原公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路基一标:山东黄河工程局;
路基二标:上海明凯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路面标:湖北兴达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绿化标:河南省豫建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交安标:河南豫龙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照明标:河南省泛光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郑州市西绕城(铁魏)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经理部基本按照国家建设程序及相关规定组织项目实施,所提供的有关会计资料、工程建设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工程投资、工程建设状况。财务核算基本遵守了有关财经法规,各项财务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项目经理部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并签定相关合同。但还存在工程建设未取得土地使用证、施工在前手续批准在后、变更未批先建、超试运营年限未进行竣工验收等违反公路建设程序的问题;会计凭证不合规、大额现金支出、道路损坏补偿款未上交财政、个别施工单位未及时足额缴纳税款;未收回县(市)滞留征迁补助结余资金、工程造价不实等问题。
三、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意见
(一)违反公路建设程序方面的问题
1.未取得土地使用证
铁魏公路建设项目,占用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中原区各类土地共计48.5229公顷,截止审计之日,尚未取得土地使用证。
2.存在施工在前、手续批准在后的情况
一是《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郑州市铁魏公路改建工程设计变更的批复》(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豫发改设计〔2012〕256号,2012年3月7日)。
二是《关于郑州市铁魏公路改建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河南省交通运输厅,豫交文〔2013〕125号,2013年3月11日)。以上手续均晚于铁魏公路通车时间。
3.存在变更未批先建情况
2009年,铁魏公路原设计方案因张伍寨村改线、雨水管网、污水管网等原因而发生重大设计变更,在办理设计变更审批过程中,建设单位继续组织施工。
4.超试运营年限未进行竣工验收
铁魏公路2010年8月实现主体完工通车,2011年1月通过交工验收进行试运营期,截止审计时已投入运营5年,项目业主未组织竣工验收。
(二)财务管理及财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
1.原始凭证不合规
一是列支会议费凭证后无会议通知。2011年8月31日凭证显示,在差旅费科目中报销会议费,共计4405元,凭证后未附会议通知等资料。
二是购买发放慰问品无放发领取明细。2010年1月第0013号凭证显示,2009年12月21日,以现金方式购买食品一批,用于慰问征地拆迁人员,共计3700元。
2.超范围大额现金支出
2007年至2011年期间,铁魏公路项目部共发生超过1000元的大额现金支出75笔共计465692.70元,主要用于征地拆迁业务协调、办公费、管理费等方面。
3.应交未交道路损坏补偿款
2014年10月至11月,铁魏公路项目经理部收到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泰祥热电厂、郑州热力总公司等单位对铁魏公路路缘石、管道、路面损毁补偿款三笔,共计288082元,记入应交基建收入科目。[王1]
4.账务处理错误
中原区铁魏路工程建设拆迁协调指挥部“专项支出”和“应付账款”账务处理存在三处错误:一是2011年7月,“银行存款”记“付评估费”4.50万元,而对应的“专项支出”账户应计未计评估费;二是专项支出账2011年6月,“付须水还产业园借款”50万元,应记在应付款的借方,记在了专项支出的借方。三是2011年6月漏计“应付账款”账户“还产业园借款50万元”。
5.山东黄河工程局未及时足额缴纳税款
截止2014年底,“其他应付款-代扣税款”科目账挂46175.78元。经询问项目经理部财务人员得知,为保障外地施工单位将营业税税款入库,建设方按3.3%的税率暂扣税款,等施工方完税后,将代扣税款退回施工方。截止2014年底,铁魏路路基一标施工方-山东黄河工程局尚有营业税及附加46175.78元未交。
(三)征地拆迁补助资金方面存在的问题
铁魏公路设计变更导致荥阳市交通局滞留征迁补助结余资金未收回。铁魏公路初始设计经过荥阳境内,建设初期荥阳市交通局共收到拨入征迁补助土地补偿费83万元。2009年改线后的铁魏公路最终未经过该市。改线前该市共支出青苗费、附属物补偿款共计12.79万元,荥阳市交通局滞留征地补偿结余资金共计70.21万元。
(四)工程造价不实
铁魏公路新建项目建安工程送审总金额138944360.18元,审定金额134997893.54元,核减3946466.64元,审减率2.84%。
1.绿化工程:送审金额6865039元,审定金额6474576元,审减金额390463元。
2.路基一标:送审金额37327616元,审定金额36881325元,审减金额446291元。
3.路基二标:送审金额52714152元,审定金额52416468元,审减297684元。
4.路面标:送审金额33267118.80元,审定金额31826647.20元,审减金额1440470.60元。
5.照明标:送审金额8042617元,审定金额6792341.16元,审减金额1250275.84元。
6.交安标:送审金额727818.38元,审定金额720785.94元,审减金额7032.44元。
以上审减的主要原因为:虚报工程量、单价有误、规费有误等。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截止审计之日,铁魏公路建设项目剩余部分绿化工程与照明工程未能如期完工,情况如下:
1.绿化尾工。2010年5月建设单位接上级通知,铁魏公路(现科学大道段)与绕城高速相交段规划增加上下站立交,铁魏公路K6 940段-K7 484.941段暂停施工,待规划完成后再行实施。此段绿化工程量预算为35.60万元。
2.照明尾工。铁魏公路照明设施2010年8月底完成主体工程时,原设计规划的开关站尚不具备施工条件。根据铁魏公路移交有关会议资料显示(2012年7月4日会议纪要),照明后续工程由高新区完成,项目部负责资金筹措。截止审计之日,此开关站建设尚未进行。本次审计,建设单位上报此项尾工预算金额104.75万元。
鉴于上述两项尾工形成年限较长,后续建设实施、工程结算等情况存重大不确定性,本次审计无法做出客观判断,故将建设单位上报尾工金额全部核减。
四、处理处罚决定及审计建议
针对上述审计发现的问题,郑州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建议郑州市西绕城(铁魏)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经理部:
(一)认真执行交通部《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重视和加强建设项目基本程序,尽快完善有关手续,做好竣工验收等后续有关工作。
(二)严格建设项目财务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等,进一步规范会计工作。
(三)对施工单位费用的结算,按审定意见予以调整。
五、审计整改情况
截至目前,郑州市西绕城(铁魏)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经理部及相关单位正按审计要求期限积极整改。
郑州市西绕城(铁魏)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经理部应将整改情况及时对外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