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印发2017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类)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的通知


郑州市中小企业服务局 郑州市财政局 关于转发《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7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类)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的通知

郑中小企联〔2016〕7号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财政局,航空港区、郑东新区、高新区经发局,经开区工信局:        现将《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7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类)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豫工信联企业〔2016〕249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财政局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严格把关,于11月16日17:30之前将辖区内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联合行文上报市中小企业服务局(3份)、市财政局(2份),同时将密封后的单位(企业)资金申请报告(5份)报送市中小企业服务局。省财政直管县(市)项目由县(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财政局联合行文上报市中小企业服务局。河南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中小企业类)和河南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类)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tzdc511@163.com。        联系人: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协调指导处 王文飞 67171612        市财政局企业处 李培武 67181114        附件:《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7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类)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豫工信联企业〔2016〕249号)


        郑州市中小企业服务局 郑州市财政局

        2016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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