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金水区市民公共文化服务活动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索 引 号:67169631X/2016-00263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业务信息/环评公示
发布机构:金水区环境保护局关 键 词:环境保护
文    号成文日期:2016-11-16发布日期:2016-11-16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关于拟对金水区市民公共文化服务活动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关于拟对金水区市民公共文化服务活动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2016年11月16日-2016年11月22日。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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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金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金水区市民公共文化服务活动中心项目 











 




郑州市金水区长安路以东、洛阳路以西、三全路以北、东柳林路以南

















 河南金环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郑州金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投资110000万元在金水区长安路以东、洛阳路以西、三全路以北、东柳林路以南建设“金水区市民公共文化服务活动中心”项目。

本项目占地面积64846.5平方米,容积率1.43,总建筑面积167698.8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行政审批中心综合楼(即便民服务中心)、体育馆、文化馆、档案馆、科技馆、图书馆及青少年活动馆。。该项目满足《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办法(2010年修订)》的备案要求,备案文号:金发改
〔2014〕49号
 施工期:(1)废气:施工扬尘经采取施工场界设置围挡,场地采用定时洒水等抑尘降尘措施后,项目扬尘能得到有效控制。沥青铺浇路面时所产生的烟气,产生量较少,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2)废水: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和施工机械冲洗。生活污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喷洒路面和降尘。(3)噪声:施工期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划定运输路线,加强管理等措施,可有效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4)固体废物: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经集中收集后市政主管部门统一处置。生活垃圾集中堆放后由相关环卫部门统一收集。
运营期:(1)废气:营运期废气主要为汽车外排尾气和锅炉废气。地下停车场设机械供排风系统。车库的汽车尾气通过竖向井至地下车库楼顶排放,废气排放口位于绿化带中,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锅炉在运行正常、燃料充分燃烧的情况下,产生的废气经引风机引入楼层专用烟道排入项目楼层顶楼排放。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燃气锅炉排放标准的限值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2)废水:本项目营运期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要求排入三全路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马头岗污水处理厂。因此对水环境影响很小。(3)噪声:营运期的噪声主要是配套设施噪声、车辆行驶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项目各种风机、水泵等设备均位于地下设备房内或者独立的设备房内,冷却塔位于楼顶,楼顶外墙有一定的隔声减震作用,项目区内设置限速、禁鸣标志,道路两旁均种植树木、绿化带,经距离衰减后交通噪声对附近居民生活的影响较低。(4)固体废物:营运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日常的生活垃圾,日常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按照环卫部门的具体要求,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至指定的垃圾中转站,统一消纳处理。

















本项目公众参与期间共发放问卷50份,有效回收50份,回收率为100%,被调查人员50人100%支持本项目建设。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86000689  传真:86000668     

    通讯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科技市场一条街4号楼313室(4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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