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79215/2016-00052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金水区城乡建设局 | 关 键 词:工作,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11-16 | 发布日期:2016-11-16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冬季是雾霾天气多发季节,这期间要特别注意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的整治,相关人员要全面行动,狠抓细管。”区住建局主要领导在全局工作例会上说。为有效控制辖区冬季建筑施工工地的扬尘污染,区住建局针对我区建筑工地多、整治任务重、创建标准高等特点,采取多项措施,积极应对,确保冬季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整治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一、集中整治 突出重点
开展冬季扬尘污染整治专项检查、整治,对辖区建筑工地进行全覆盖检查。对于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并落实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整治措施达到“7个100%”整治标准。特别是针对已停工或即将停工的工程,要求工地停工前必须采取对闲置裸露地面采取铺罩防尘网(布)、临时绿化等抑尘处理措施,施工现场堆土必须覆盖防尘网,建筑工程脚手架外侧必须使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施工现场垃圾必须清理干净等措施。
二、强化监管 全面督导
成立专项整治督导组,抽调专门人员组成七支工地专项整治组,每组由局班子成员带队,对分包街道办事处实行全面督导,责任到人。以日常巡查与集中整治相结合的方式,加大突击力度,建立检查台账,逐项列明工程项目的检查时间和存在问题,并对整改情况实行复查,限期整改,确保完成辖区扬尘污染防控工作目标。对检查过程中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工程项目进行汇总,定期进行通报曝光、罚款、约谈企业负责人等多种处理手段,督促施工企业及时整改,提高管理水平。
三、加大宣传 拓宽渠道
要求建筑工地设立扬尘污染整治责任标志牌,同时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拓宽公众知情、参与和监督渠道,定期通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和工作成效,及时曝光违法违规企业和个人。设立举报电话,积极回应群众投诉需求,鼓励和引导社会公众参与和监督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