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41605183X/2016-00044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惠济区交通运输局 | 关 键 词:工作,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11-30 | 发布日期:2016-11-30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是结合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淘汰营运黄标车。对前来审验的营运车辆逐一在环保局车辆查询系统内进行查询,并登记造册,凡在系统查询内属于黄标车的和未取得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营运车辆,不给予车辆《道路运输证》的年度审验。二是按照“窗口受理、内部流转、即来即办、限时办结”的业务流程,对手续齐全的车户实行现场审验办结。三是严格把关,健全业户档案。认真核对车主业主提交的相关材料,健全经营业主纸质和电子数据档案,对“道路运政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数据进行清理、校验、修正和充实。对重型车辆及8吨以上车辆是否安装GPS卫星定位情况进行查验,不符 合要求的车辆,一律不准参加营运,不予审验证件。审验期,共审验货运车辆经营许可证3000余件、营运证5300余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