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金融办聘请会计事务所对区甲骨文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经营情况等进行现场检查

索 引 号:41604893X/2016-11095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融工作办公室关 键 词:工作信息
文    号成文日期:2016-12-09发布日期:2016-12-09
体    裁生效日期:2016-12-09废止日期
区金融办聘请会计事务所对区甲骨文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经营情况等进行现场检查

     为全面了解掌握小额贷款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小额贷款公司存在的风险隐患,正向引导小额贷款公司规范稳健发展,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关于开展融资担保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现场检查的通知》(豫政金〔2016〕348号)及《郑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融资担保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现场检查的通知》(郑金监〔2016〕35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区金融办聘请河南鑫华会计师事务所于11月25日对甲骨文小额贷款公司自2015年1月1日至 2016年9月30日期间,公司治理、合规经营、内控制度、风险管理、业务开展情况、资本金管理与运用、财务及档案管理、配合监管情况等方面进行专项检查,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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