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经委做好《养蜂证》办理和发放工作

索 引 号:561030138/2016-00133主题分类:农业、畜牧业、渔业、林业、水利、粮食/畜牧业/业务信息/畜牧业项目管理
发布机构: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村经济委员会关 键 词:畜牧业,养蜂证,办理发放
文    号成文日期:2016-12-12发布日期:2016-12-12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农经委做好《养蜂证》办理和发放工作 蜂业是现代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生态循环农业的重要环节。根据农业部《养蜂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和文件精神,农经委认真做好我区《养蜂证》办理和发放工作。

 蜂业是现代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生态循环农业的重要环节。根据农业部《养蜂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和文件精神,农经委认真做好我区《养蜂证》办理和发放工作。

 近期,农经委组织工作人员对相关养蜂户进行现场审核,对自愿申请并符合发证条件的2个养蜂户发放了《养蜂证》。养蜂证有效期为三年,实行免费发放。

 通过发放《养蜂证》,依法强化了对蜂业生产的安全监管,进一步规范养蜂行为,确保养蜂生产投入品的规范使用和蜂业市场秩序,维护养蜂生产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养蜂业生产的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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