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561030138/2016-00133 | 主题分类:农业、畜牧业、渔业、林业、水利、粮食/畜牧业/业务信息/畜牧业项目管理 | |
| 发布机构: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村经济委员会 | 关 键 词:畜牧业,养蜂证,办理发放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12-12 | 发布日期:2016-12-12 |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蜂业是现代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生态循环农业的重要环节。根据农业部《养蜂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和文件精神,农经委认真做好我区《养蜂证》办理和发放工作。
近期,农经委组织工作人员对相关养蜂户进行现场审核,对自愿申请并符合发证条件的2个养蜂户发放了《养蜂证》。养蜂证有效期为三年,实行免费发放。
通过发放《养蜂证》,依法强化了对蜂业生产的安全监管,进一步规范养蜂行为,确保养蜂生产投入品的规范使用和蜂业市场秩序,维护养蜂生产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养蜂业生产的持续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