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79426/2016-00592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 |
发布机构:金水区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政府采购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12-22 | 发布日期:2016-12-22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聂庄清真寺室内装饰工程已被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市金水区未来路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聂庄清真寺室内装饰工程
采购编号:JZPS2016299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聂庄清真寺室内装饰、安装工程等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质量要求:合格。
工期:9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业绩要求:
投标人2013年1月1日以来合同额在200万元以上的类似项目施工业绩至少1项(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项目经理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2013年1月1日以来合同额在200万元以上的类似项目施工业绩至少1项(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2013、2014、2015年度);投标人近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
信誉要求:
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有效的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内容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开具日期为本项目公告发出日期之后);投标人近3年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其他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携带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安全考核证、无在建证明(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投标人近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
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声明函(格式自拟)、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2013、2014、2015年度);
5、投标人及项目经理业绩;
6、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近3年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以上证件需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其中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可直接提供盖章复印件,复印件须按上述顺序采用非活页夹方式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本单位公章)。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报名时间:2016年12月22日--2016年12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宁路南、和谐路东德威广场12层投标报名处)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出售;
招标文件售价:现金购买,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宁路南、和谐路东德威广场12层投标报名处)。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01月1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宁路南、和谐路东德威广场12层)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7年01月1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宁路南、和谐路东德威广场12层)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郑州市金水区未来路街道办事处
联系地址:郑州市金水区未来路顺河路交叉口西南角50米
代理机构: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先生、高女士
联系电话:0371-85967760
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宁路南、和谐路东德威广场12层代理部
邮政编码:450000
九、本项目公告发布网站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金水区政府采购网》、《郑州市金水区政府采购网》发布。
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