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8897/2016-00898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经济技术开发区九龙办事处 | 关 键 词: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12-22 | 发布日期:2016-12-22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市政府决定自12月16日12时将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升级为红色预警,12月17日零时起至22日启动Ⅰ级响应,以最严厉措施,应对重污染天气。12月20日,办事处闫主任带领环保所工作人员召集辖区所有49处在建工地负责人、119家企业负责人在办事处五楼会议室召开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期间管控期间大气污染攻坚推进会。会上闫主任首先宣读了郑州市关于启动红色预警管控的通知,随后闫主任强调:
一是严格要求、抓紧落实。所有在建工地和企业严格按照管控措施要求对照自身做好应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工作,各单位按照要求停产停工,对自身存在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二是转变观念、提高认识。各单位负责人定要认清形势,提高认识,近阶段工作的重心是大气污染防治,尤其是在年末阶段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收尾工作,将切实改变辖区环境卫生、空气质量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
三是加强督查、防患未然。环保所、各网格管理人员要增加巡查次数,提高频率。确保辖区各个单位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工作。对管控期间违规建设、生产的单位要第一时间进行制止并上报相关领导,必要时采取强制措施,以宣传教育和行政强制措施相结合,确保重污染天气期间各项管控要求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