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济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采取“五个强化” 深入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

索 引 号:170321691/2016-00043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惠济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关 键 词:工作信息
文    号成文日期:2016-12-28发布日期:2016-12-28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惠济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采取“五个强化” 深入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

      惠济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扎实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在实现规矩意识进一步增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工作效能进一步提升、勤廉形象进一步树立、机关作风进一步好转的目标要求上下功夫,着眼全局,采取“五个强化”措施,深入推进机关作风建设。一是强化责任。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一把手”为作风建设年活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作风的好坏负总责;明确其他科级干部除抓好分管业务工作外,对分管科室的作风好坏负总责;明确各科室科长对本科室人员作风好坏负直接责任。二是强化教育。制定“学思悟”集中学习计划,通过利用集中两天学习和周五例会开展“学思悟”学习培训,并采取班子成员讲课、科室长领学、个人自学、测试等方式深化学习制度。三是强化制度。结合机关人员存在突出问题,多次召开会议修订完善《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值班制度》等多项行之有效的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办事。四是强化管理。研究制定我中心《关于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贯彻落实区委“两抓一保”工作的通知》、《月评考核评分细则》等文件,切实推动作风建设年活动落实。五是强化督查。实行落实周督查、月排名、季评比制度,每月依据科室人员考勤、信息和宣传报道、工作量、领导交办事项等完成情况进行差异化排名;每季度依据科室人员排名和办公室督查督办通知单等情况进行季度排名,每季度排出科室第一名和最后一名,排出工作人员前三名和后三名,与年底绩效考核挂钩,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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