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济区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05287143/2017-00011主题分类:工业、交通/公路/业务信息/公路建设及养护
发布机构:惠济区人民政府关 键 词:公路,四好农村路
文    号:惠政办〔2017〕1号成文日期:2017-01-05发布日期:2017-01-05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济区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惠政办〔2017〕1号

 

                                          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惠济区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方案的

                                                    通  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惠济区“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1月3日

 

惠济区“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农村公路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升我区农村公路的服务水平,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可持续发展,做好“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保基本、强服务、惠民生、促发展”的总体方针和“四好农村路”标准要求,不断提高农村公路发展质量和管养水平,加快农村公路建设提质增效,为区域发展提供更好的交通运输服务保障。

二、组织机构

为更好促进全区“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有效开展,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惠济区“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赵风军  副区长

副组长:何景强  区交运局局长

左  伟  区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成  员:沙峻亭  区交运局主任科员

刘  进  古荥镇副镇长

王胜利  花园口镇副镇长

赵丙申  迎宾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刘  杰  大河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陈  倩  新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郭永杰  老鸦陈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陈浴霜  区农村公路管理所书记、副所长

马伟峰  区农村公路管理所副所长

魏晓莉  区农村公路管理所副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区农村公路管理所,陈浴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要求

按照“四好农村路”相关工作要求,区农村公路管理所具体承担监督、指导全区农村公路的日常管理和养护工作,组织养护工程的实施,对养护质量进行检查验收,定期举办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专业知识培训班,逐步提高全区农村公路管养的质量和水平。农村公路的管理养护纳入区政府目标管理,区政府将与相关镇(街道)签订养护目标责任书。

四、工作任务

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着力从“会战式”建设向集中攻坚转变,从注重连通向提升质量安全水平转变,从以建设为主向建管养运协调发展转变,从适应发展向引领发展转变,实现农村公路路网结构明显优化,质量明显提升,养护全面加强,真正做到有路必养,路产、路权得到有效保护,路域环境优美整洁,农村客运和物流服务体系健全完善,适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新型城镇化要求。

(一)全面建好农村公路

全面完成现有和新增农村公路危桥改造,确保农村公路桥梁运行安全。大力实施农村公路安全生产防护工程,到2020年,全区县、乡道安全隐患治理率达到100%。切实落实农村公路建设“七公开”制度,强化建设市场行业监管和质量、安全督导,保障质量监督检测能力和条件。建设管理单位要落实建设资金和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明确质量和安全责任人,切实落实质量安全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和使用寿命,特别要加强对桥梁等结构物和高边坡施工的质量安全管理。同时,有序推进农村公路改造、延伸和联网工程建设。

(二)全面管好农村公路

建立完善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资金保障机制,完善镇(街道)、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和建制村村道管理议事机制,落实工作职责、管养人员和经费,农村公路管理机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的比例达到100%。养护资金主要由区、镇(街道)两级财政预算内资金和上级业务部门补助性资金等构成。县道大、中修根据省、市计划安排资金,不足部分由区财政安排;列入省、市交通计划的乡道和村道大、中修工程,省、市补贴资金不足部分由镇(街道)财政安排。县道小修保养费用由区财政按每年每公里2.6万元(含人员工资)预算安排;乡村公路的小修保养由区财政每年每公里3000元(含人员工资)予以补贴,不足部分由镇(街道)预算内资金解决,省、市、区补贴资金统一由区交运局根据相关镇(街道)养护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管理拨付(县、乡、村公路里程以年报为准)。县道上过村路段由所辖镇(街道)养护,养护里程每年每公里费用按区财政预算实际拨付安排。

(三)全面护好农村公路

镇(街道)是乡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主体,负责辖区内县道上过村路段、乡道和村道的大、中、小修和日常养护;编制辖区内农村公路年度管理养护建议计划;对乡道、村道的养护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日常巡查和监督管理;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路障清除及占道清理;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的路政管理和路产、路权保护。要组建和完善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及养护队伍,成立交通养护管理站,配备必要的交通工具和养护作业工具,确保管理养护工作正常开展,要明确1名行政副职兼任站长,配备1名专职副站长(在职领导干部),1名农村公路管理所在职工作人员作为兼职副站长,2—3名专职管理人员。各农村公路管理机构的工作开展由所辖镇(街道)负责,业务上受区农村公路管理所指导。

养护人员进行养护作业时,要穿着统一的安全标志服,注意雨雾天的避让,保证个人的人身安全;大、中修工程对施工设备及施工现场设置安全作业标志,按规程文明、有序施工。区交运局及各镇(街道)要建立上路巡查制度,加强对公路桥梁、涵洞和不良地质路段的检查、保养、维修和加固,使农村公路处于完好技术状态。因自然灾害致使农村公路交通中断的,区交运局及相关镇(街道)要按照各自职责,立即组织抢修。

相关镇(街道)和部门要切实担负起工作责任,确保到2020年,我区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优、良、中等路的比例不低于75%,路面技术状况指数(PQI)逐年上升。

(四)全面运营好农村公路

坚持“城乡统筹、以城带乡、城乡一体、客货并举、运邮结合”总体思路,加快完善农村公路运输服务网络。建立农村客运班线通行条件联合审核机制。加快淘汰老旧农村客运车辆,全面提升客车性能。要加强与有关单位的沟通协调,积极推进农村客运公交化,鼓励发展镇村公交。力争到2020年,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客车比例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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