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湖办事处大力开展禁止燃放 烟花爆竹工作

索 引 号:769492411/2017-00019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经济技术开发区明湖办事处关 键 词:工作信息
文    号成文日期:2017-01-13发布日期:2017-01-13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明湖办事处大力开展禁止燃放 烟花爆竹工作

2017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贯彻落实《2017年经开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巩固我辖区烟花爆竹禁放已有成果,确保禁放工作不反弹,减少环境污染,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市民人身财产安全,结合办事处实际情况,我办积极制定方案,火速展开动员会议,部署禁放工作。

动员会议上,安全生产主管领导传达了郑经管办【2016】118号文件精神,要求各社区(村)认真做好禁放工作。并向社区(村)发放《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与社区(村)主任签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责任书》17份,同时要求各社区(村)与辖区内企事业单位、重点要害部位、沿街门店、宾馆、酒店、饭店、商场市场、居民楼院、小区物业签订禁放责任书,截止目前已签订  430份。

为确保全辖区禁放工作宣传不留死角,会后我办继续制作禁放条幅200条悬挂于在辖区重点要害部位、企事业单位、居民楼院和物业小区门口等地方,并印制10000份宣传单页发放给居民,提高辖区居民禁放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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