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8897/2017-00014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经济技术开发区九龙办事处 | 关 键 词: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1-16 | 发布日期:2017-01-16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预防烟花爆竹安全事故的发生和治理大气污染,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九龙办事处村镇建设办公室组织工作人员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对网格内的烟花爆竹经营点进行拉网式排查。
对检查中发现的仍然销售烟花爆竹的经营点,工作人员当场制作检查记录,并及时依法予以处置。对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部分零售场所,检查小组下达了停售通知书,责令立马停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