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对郑州华南城1号交易广场实行挂牌督办的批复

索 引 号755156513/2017-00033: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新郑市人民政府:关 键 词新郑市,政府,郑州华南城,1号交易广场,挂牌督办,批复:
文    号新政文〔2017〕3号:成文日期2017-01-17:发布日期2017-01-18:
体    裁批复: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新郑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对郑州华南城1号交易广场实行挂牌督办的批复

市公安局:

你局《关于对郑州华南城1号交易广场重大火灾隐患实行政府挂牌督办的请示》(新公请〔2016〕193号)已收悉,经市人民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郑州华南城1号交易广场实行政府挂牌督办,落实停业整改。

二、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整改方案,筹措整改资金,确保重大火灾隐患于2017年2月28日前整改到位。

三、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所在地龙湖镇政府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履行消防安全监管职责,督促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改。

此复。


2017年1月17日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