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769492411/2017-00043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 发布机构:经济技术开发区明湖办事处 | 关 键 词:工作信息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2-09 | 发布日期:2017-02-09 |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进一步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明湖办事处纪委办于2017年2月9日下午14:20对螺蛭湖社区内的所有商铺及居民区燃煤情况进行排查。经排查,螺蛭湖社区未发现散煤燃烧的现象。
排查的同时,工作人员还通过入户宣传等形式对大气污染的危害、散煤治理的意义和相关要求及有关政策等内容进行宣传。大力推广“气代煤”、“电代煤”,引导商户及居民通过使用清洁能源、降低燃煤污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