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54528/2017-00051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业务信息/污染减排 | |
发布机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关 键 词:环境保护,环境,小散污 | |
文 号:郑开管〔2017〕13号 | 成文日期:2017-02-13 | 发布日期:2017-02-14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局办,各办事处,各相关单位:
现将《郑州高新区全面整治小散乱污企业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2月13日
郑州高新区全面整治小散乱污企业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郑州市整治小散乱污企业实施方案》(郑防领办〔2017〕2号)工作部署,结合《郑州市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郑州市2017年度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高新区“小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力度,保障2017年大气及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圆满完成,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明确目标责任
(一)小散乱污企业
小散乱污企业是指:不符合产业政策、产业布局规划,污染物排放不达标,以及土地、环保、工商、质监等手续不全的企业(作坊)。重点是有色熔炼加工、橡胶生产、制革、化工、陶瓷烧制、铸造、丝网加工、轧钢、耐火材料、碳素生产、石灰窑、砖瓦窑、废塑料加工、小汽修、露天喷漆,以及涉及涂料、油墨、胶粘剂、有机溶剂等使用的印刷、家具等小型制造加工企业,使用燃煤小锅炉的小洗浴、小服装加工企业。
(二)“八小”企业
“八小”企业是指: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制革、印染、造纸、炼焦、塑料加工、电镀、染料、农药等“八小”企业,以及提供集中式干洗、水洗服务的企业。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本次整治工作组织领导,经研究,管委会决定成立整治 “小散乱污”企业领导小组,负责全面工作。
组 长:张静伟
副组长:梁中法 郜金生
成 员:唐现永 朱本鹏 禹志远 秦永红 黄 磊
周卫军 王清军
相关单位:公安分局、国土分局、工商分局、安监局、
质监分局、供电分局、规划局、执法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环保局。唐现永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工作协调,调度进展情况,组织通报小结等日常工作。联系人:邵园园,电话:67986887,邮箱:gxdqwrfz @126.com。
三、整治步骤和措施
整治时间:(2017年2月3日至8月31日)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排查建帐阶段(2月3日至2月28日)
各办事处充分发挥监管网格作用,对辖区整治范围内的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分类登记造册,建立清单台帐,明确责任到人。
第二阶段:分类整治,全面展开阶段(3月1日至7月31日)
1.对发现的整治范围内的企业进行分类整治
对虽有工商注册登记,但没有环保批准手续的企业;虽有工商注册和环保手续,但违规超范围生产经营的企业,且已列入2016年违法建设项目清理整治工作中完善、整改类的,限期完成整改,对未列入的、限期未完成整改的,坚决停产并取缔到位。
对没有办理工商注册登记,非法建设和生产经营的企业;违法违规排放污染严重,拒不整改的企业;以及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准入条件,违规批准设立的企业,坚决停产并取缔到位。
对“八小”企业,严格落实断水、断电、拆除生产设备、清理生产原料等要求,坚决停产并取缔到位。
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影响小、纳入建设项目环评豁免名录的已建成项目,实行豁免管理。
2.持续开展排查工作
对新发现的整治范围内的企业,分类造册,建立清单台帐,按照要求整治到位。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巩固提高阶段(8月1日至8月31日)
各办事处对查出企业逐家开展自查自纠,重点对整治企业整改落实及取缔情况进行后督察,确保整治要求落实到位。区大气办督导组开展督查工作,督查企业比例不少于总数的20%。
四、工作分工
各办事处是“小散乱污”、“八小”企业整治的责任主体,要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作用,结合自身情况,组织开展排查整治活动,建立工作台帐,做好取缔、拆除、关闭等相关工作,开展后督查,确保整治效果。
环保局具体负责“小散乱污”、“八小”企业整治的计划和协调,公安、国土、工商、安监、质监、供电、规划、执法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配合整治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宣传动员到位。通过网络、报纸、标语、宣传条幅等媒体,广泛宣传“小散乱污”企业整治的目标要求、方式方法。畅通举报渠道,发挥12369有奖举报的激励作用,充分发动群众广泛参与,浓厚工作氛围,形成强大合力。
(二)压力传导到位。协调各办事处等相关单位,明确部门职能、监管网格目标任务,充分发挥网格监管作用。要建立完善环境监察责任网格,将此次整治工作任务,按网格管理的要求,细化责任到人,任务落实到位。
(三)全面排查到位。各办事处要结合实施方案,于2月10日前将联系人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2月28日前完成排查工作,做实做细排查整治工作台账(排查台账样表见附件1),明确责任到人,发现一家、上报一家,到位一家、销号一家,以挂图作战、逐一销号的方式推进工作深入开展。
(四)协调整治到位。各办事处要切实履行各项环保责任,对发现的整治企业要及时上报至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督促采取措施,及时督查整治进展,及时落实整治结果。对重点问题、疑难问题要报请管委会研究解决,由环保局牵头,联合公安、工商、质监、安监、食监等相关单位联合执法,坚决整治取缔到位。各办事处于8月20日前按照整治标准和整治要求,以图片、表格、一企一档的形式,将所有企业整治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确保所有问题整治到位。
(五)通报交流到位。各办事处要及时报送工作动态和工作进展,按时报送工作台账,领导小组办公室落实周通报、月小结制度,加强全区信息交流,整体推进工作落实。
(六)督查指导到位。环保局要加强明察暗访,对各办事处整治情况进行督导,督导企业比例不少于总数的80%。对督导中发现的企业和问题,发现一家、移交一家,到位一家、销号一家,确保移交问题整治到位(督查跟踪台账样表见附件2)。对未整改到位的,通报相关办事处,并限期整治;对逾期仍未整改到位的进行责任追究。
六、严格责任追究
“小散乱污”企业整治是环保系统2017年大气及水污染防治两项攻坚战的重点任务,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责任意识,坚决履行法律赋予的权利和责任,全面完成各项任务。实行一次整治、永不反弹,一经拆除、绝不死灰复燃的要求,全面落实后期监管责任,对排查整治过程中出现失职渎职、漏报、瞒报、假报、整治不彻底和整治后监管不到位的,要坚决进行责任追究。
附件:1.高新区小散乱污企业排查台帐
2.高新区小散乱污企业督查跟踪台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