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郑州高新区全面整治小散乱污企业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05254528/2017-00051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业务信息/污染减排
发布机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 键 词:环境保护,环境,小散污
文    号:郑开管〔2017〕13号成文日期:2017-02-13发布日期:2017-02-14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郑州高新区全面整治小散乱污企业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局办,各办事处,各相关单位:

现将《郑州高新区全面整治小散乱污企业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2月13日       

 

郑州高新区全面整治小散乱污企业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郑州市整治小散乱污企业实施方案》(郑防领办〔2017〕2号)工作部署,结合《郑州市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郑州市2017年度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高新区“小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力度,保障2017年大气及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圆满完成,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明确目标责任

(一)小散乱污企业

小散乱污企业是指:不符合产业政策、产业布局规划,污染物排放不达标,以及土地、环保、工商、质监等手续不全的企业(作坊)。重点是有色熔炼加工、橡胶生产、制革、化工、陶瓷烧制、铸造、丝网加工、轧钢、耐火材料、碳素生产、石灰窑、砖瓦窑、废塑料加工、小汽修、露天喷漆,以及涉及涂料、油墨、胶粘剂、有机溶剂等使用的印刷、家具等小型制造加工企业,使用燃煤小锅炉的小洗浴、小服装加工企业。

(二)“八小”企业

“八小”企业是指: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制革、印染、造纸、炼焦、塑料加工、电镀、染料、农药等“八小”企业,以及提供集中式干洗、水洗服务的企业。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本次整治工作组织领导,经研究,管委会决定成立整治 “小散乱污”企业领导小组,负责全面工作。

组  长:张静伟

副组长:梁中法  郜金生

成     员:唐现永  朱本鹏  禹志远  秦永红  黄  磊 

周卫军  王清军 

相关单位:公安分局、国土分局、工商分局、安监局、

质监分局、供电分局、规划局、执法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环保局。唐现永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工作协调,调度进展情况,组织通报小结等日常工作。联系人:邵园园,电话:67986887,邮箱:gxdqwrfz @126.com。

三、整治步骤和措施

整治时间:(2017年2月3日至8月31日)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排查建帐阶段(2月3日至2月28日)

各办事处充分发挥监管网格作用,对辖区整治范围内的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分类登记造册,建立清单台帐,明确责任到人。

第二阶段:分类整治,全面展开阶段(3月1日至7月31日)

1.对发现的整治范围内的企业进行分类整治

对虽有工商注册登记,但没有环保批准手续的企业;虽有工商注册和环保手续,但违规超范围生产经营的企业,且已列入2016年违法建设项目清理整治工作中完善、整改类的,限期完成整改,对未列入的、限期未完成整改的,坚决停产并取缔到位。

对没有办理工商注册登记,非法建设和生产经营的企业;违法违规排放污染严重,拒不整改的企业;以及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准入条件,违规批准设立的企业,坚决停产并取缔到位。

对“八小”企业,严格落实断水、断电、拆除生产设备、清理生产原料等要求,坚决停产并取缔到位。

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影响小、纳入建设项目环评豁免名录的已建成项目,实行豁免管理。

2.持续开展排查工作

对新发现的整治范围内的企业,分类造册,建立清单台帐,按照要求整治到位。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巩固提高阶段(8月1日至8月31日)

各办事处对查出企业逐家开展自查自纠,重点对整治企业整改落实及取缔情况进行后督察,确保整治要求落实到位。区大气办督导组开展督查工作,督查企业比例不少于总数的20%。

四、工作分工

各办事处是“小散乱污”、“八小”企业整治的责任主体,要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作用,结合自身情况,组织开展排查整治活动,建立工作台帐,做好取缔、拆除、关闭等相关工作,开展后督查,确保整治效果。

环保局具体负责“小散乱污”、“八小”企业整治的计划和协调,公安、国土、工商、安监、质监、供电、规划、执法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配合整治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宣传动员到位。通过网络、报纸、标语、宣传条幅等媒体,广泛宣传“小散乱污”企业整治的目标要求、方式方法。畅通举报渠道,发挥12369有奖举报的激励作用,充分发动群众广泛参与,浓厚工作氛围,形成强大合力。

(二)压力传导到位。协调各办事处等相关单位,明确部门职能、监管网格目标任务,充分发挥网格监管作用。要建立完善环境监察责任网格,将此次整治工作任务,按网格管理的要求,细化责任到人,任务落实到位。

(三)全面排查到位。各办事处要结合实施方案,于2月10日前将联系人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2月28日前完成排查工作,做实做细排查整治工作台账(排查台账样表见附件1),明确责任到人,发现一家、上报一家,到位一家、销号一家,以挂图作战、逐一销号的方式推进工作深入开展。  

(四)协调整治到位。各办事处要切实履行各项环保责任,对发现的整治企业要及时上报至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督促采取措施,及时督查整治进展,及时落实整治结果。对重点问题、疑难问题要报请管委会研究解决,由环保局牵头,联合公安、工商、质监、安监、食监等相关单位联合执法,坚决整治取缔到位。各办事处于8月20日前按照整治标准和整治要求,以图片、表格、一企一档的形式,将所有企业整治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确保所有问题整治到位。

(五)通报交流到位。各办事处要及时报送工作动态和工作进展,按时报送工作台账,领导小组办公室落实周通报、月小结制度,加强全区信息交流,整体推进工作落实。

(六)督查指导到位。环保局要加强明察暗访,对各办事处整治情况进行督导,督导企业比例不少于总数的80%。对督导中发现的企业和问题,发现一家、移交一家,到位一家、销号一家,确保移交问题整治到位(督查跟踪台账样表见附件2)。对未整改到位的,通报相关办事处,并限期整治;对逾期仍未整改到位的进行责任追究。

六、严格责任追究

“小散乱污”企业整治是环保系统2017年大气及水污染防治两项攻坚战的重点任务,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责任意识,坚决履行法律赋予的权利和责任,全面完成各项任务。实行一次整治、永不反弹,一经拆除、绝不死灰复燃的要求,全面落实后期监管责任,对排查整治过程中出现失职渎职、漏报、瞒报、假报、整治不彻底和整治后监管不到位的,要坚决进行责任追究。

 

附件:1.高新区小散乱污企业排查台帐

      2.高新区小散乱污企业督查跟踪台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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