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54413/2017-00004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惠济区民政局 | 关 键 词: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2-16 | 发布日期:2017-02-16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2月16日上午,区民政局在党校三楼会议室召开了惠济区第一批改制村“村改居”工作推进会,会议由区民政局副局长黄胜主持,各镇(街道)主管民政领导、民政所长以及相关人员参加。截止目前全区第一批11个改制村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已经结束,“村改居”工作全面铺开,按照《中共惠济区委 惠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村民委员会改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的实施意见》(惠办〔2015〕18号)文件规定,做好第一批改制村“村改居”工作,整理、收集相关资料。最后,区民政局对“村改居”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提高对“村改居”工作的认识;二是严格把关“村改居”的审批条件;三是“村改居”的报批程序资料齐全;四是做好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