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50743890/2017-00016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惠济区长兴路街道办事处 | 关 键 词:散煤,治理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2-28 | 发布日期:2017-02-28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是召开专题会议,全面安排部署。召开村、社区、机关部门中层干部会议,就散煤治理工作再推进、再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落实。二是落实属地管理,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散煤治理属地管理责任,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为属地管理第一责任人,包村领导、包村干部负连带责任。将辖区内所有散煤销售点及散煤用户采取拉网式排查、登记、造册,建立台账。三是明确工作任务,限期完成治理。对排查出的问题,严格按照散煤销售点取缔及散煤用户改气、改电管理标准,限期一周整改完成。四是强化责任追究,确保工作落实。对工作推动不力、问题隐瞒不报,造成工作重大失误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