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5254464/2017-00025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 发布机构:惠济区刘寨街道办事处 | 关 键 词:通知,公告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4-01 | 发布日期:2017-04-01 |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序号 | 抽查事项名称 | 抽查依据 | 抽查主体 | 抽查对象 | 抽查比例 | 抽查频次 | 抽查方式 | 抽查内容 | 是否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了随机抽查 | 备注 |
1 | 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情况的检查和监督 | 司法部60号令《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 第五十三条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日常执业活动和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的情况,由所在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所在乡镇、街道司法所负责检查和监督。 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街道司法所可以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执业情况进行检查或者发现问题随时进行检查,可以要求有关人员报告工作、说明情况、提交有关材料。基础法律服务工作者及其所在的基层法律服务所不得拒绝。 | 办事处司法所 | 律师事务 所 | 100% | 一月三次 | 现场检查 | 有关人员报告工作、说明情况、提交相关资料 | 是 | |
2 | 对自建房屋的相关手续、安全状况的检查 | 郑州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郑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06号 第十三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对本辖区内自建房屋的相关手续、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自建房屋所有权人或者房屋使用人应当予以配合。 | 办事处土地所 | 办事处管辖范围内自建房屋 | 100% | 一月三次 | 现场检查 | 对自建房屋的相关手续、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制止 | 是 | |
3 | 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条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 办事处安监办 | 办事处管辖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 | 100% | 一月三次 | 现场检查 | 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 | 是 | |
联系人:郅玉玺 电话:63679533 | ||||||||||
注:需列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检查事项,不能只列出已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随机抽查的事项。
刘寨街道办事处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情况统计表 | ||||||||||||
单位名称 | 检查事项数 | 已推行“双随机一公开” 事项数 |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是否制定 | 检查对象名录库是否制定 | 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是否制定 | 工作细则是否制定 | 开展抽查情况 | 抽查结果 公开情况 | ||||
市场监管 执法事项数 | 其他行政 执法事项数 | 市场监管 执法事项数 | 其他行政 执法事项数 | 已开展抽查次数 | 已抽查 事项数 | 公开 方式 | 是否及时公开 | |||||
刘寨街道办事处 | 0 | 3 | 0 | 3 | 是 | 是 | 是 | 是 | 108 | 3 | 通报 | 是 |
已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的市场监管执法事项共 0 项,占全部市场监管执法事项的 100 %;已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的其他行政执法事项共 3 项,占全部其他行政执法事项的 100 %。 | ||||||||||||
联系人:郅玉玺 电话:63679533 | ||||||||||||

